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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员工“法定代表人”身份成定时炸弹?他离职三年却被追债320万!

2周前 99 大屏时代

近日,河南郑州的尚先生遭遇了一场“飞来横祸”:三年前离职的公司突然向他发来一纸诉讼,让他背上了320万元的巨额债务。究其原因,竟是当年求职时公司要求他“挂名”成为某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如今公司欠下债务,他则被起诉成了第一被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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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从“入职转正”到“意外法人”

  • 入职门槛:2020年,尚先生与武汉坤达益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,对方却提出,“要想转正,就得先成为另一家公司‘深圳源诚商贸有限公司’的法人代表。”
  • 无奈就范:对一心想获得正式编制的尚先生而言,“法定代表人”只是个“走形式”的要求,他也不好多问,只好在对方要求下完成了注册手续。

结果:
- 彼时他并未持有实际股份,也未参与企业经营;
- 2022年(约在公司离职后第三年),他突然接到通知,被郑州肯德基方面以“公司未履行债务”为由告上法庭,索赔320万


二、离职已久,为何债务找上门?

  • 背后企业关系复杂:尚先生离职后,深圳源诚商贸仍在运营,不断与外部达成合作。据诉状描述,这些交易最终出现了违约或欠款,导致对方将“法定代表人”列为被告。
  • “空壳法人”的合法风险:尽管尚先生自称“从未参与企业任何决策”,但在工商登记中,他仍然是公司法人和“股东”,可能要承担“形式出资不实”或“认缴责任”等连带责任。


三、律师:证明“显名股东”身份或是关键

  • 如何自证?
  • 可能面临的责任

律师同时提醒:在应聘或与企业合作时,切勿轻易登记为“法人代表”或股东。一旦签下工商文件,法律后果往往远比想象中严重!


四、尚先生的下一步

  • 全力应诉: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,尚先生应当积极向法庭提交所有证据材料;
  • 寻找实际运营者:努力让真正的控制人、实际负责人出面说明情况或提供书面佐证;
  • 寻求律师帮助:面对高达320万的债务诉讼,专业的法律团队介入是尚先生维权的当务之急。

对更多职场人士而言,这桩离奇“代法人”纠纷更是一记警钟:**在追求就业机会的同时,也要明晰各类法律责任。**一份“走形式”的委托或协议,或许会在离职后酿成无法挽回的“天价”债务。谨慎择业、谨慎入职,也同样是对自身未来的保护。

相关标签: 320 先生 离职 债务 法定代表 商贸 入职 源诚 法人 企业